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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七中初中附属小学章程

2023-10-29    通讯员:管理员    点击数:69

 

成都七中初中附属小学章程

(2023年10月二次修订)

序言:成都七中初中附属小学创办于2012年9月,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落实立德树人,五育并举的根本任务,坚持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的办学宗旨,以“发现教育”为办学理念,以“立志报国、踔厉奋发、守正创新”为核心价值观,以“用思维去创造”为校训,“强基础、活思维、优潜能(文化传承、身心健康、习惯良好、础扎实、创新思维、素质优良)”为育人目标,以“传承创新”为校风,以“敏而好学、善疑思创”为学风,以“立德仁爱、启智融创”为教风,聚焦早期发现和培养全球化的创新人才,积极探索“启智融创”课程变革,构建“启思创”课堂样态,鼓励学生用知识去创造,发现潜能、启迪思维、融合创新,致力创办一所以创新创造为特质的高品质小学,彰显世界高科技园区的创新特色,传承成都七中百年的办学优良传统。

总则

第一条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。

宗旨和业务范围

第二条 本学校的办学宗旨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党的领导

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,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,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,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,

 

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。

第四条  主要职责:学校党组织履行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作决策、抓班子、带队伍、保落实的领导职责。
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

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。

(二)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、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(三)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、行政管理中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,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。

(四)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选拔、考核和监督。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,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。

(五)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、招聘、使用、管理、服务和职称评审、奖惩等相关工作。

(六)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抓好学生德育工作,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。

(七)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,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 

(八)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。

(九)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、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(教职工代表大会),强化党建带团建、队建,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,做好统一战线工作。

(十)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。

管理层

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,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对学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,党组织书记最后表态,形成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决议。出席人员为党组织班子成员,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、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、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。

   第五条 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,依法依规行使职权,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,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。

(一)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、基本管理制度、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。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。

(二)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,加强教育教学管理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负责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。

(三)加强学生德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。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,建设文明校园。

(四)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、重要资产处置、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,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。

 

(五)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、大额度支出,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。

(六)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、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。

(七)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。

(八)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,加强学校与社会、家庭的联系,形成育人合力。

(九)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,向教职工大会(教职工代表大会)报告工作,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,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。

(十)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
  第六条 教代会及工会: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(代表)大会制度,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。凡属教职工(代表)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,均须提交教职工(代表)大会审议。  

第七条  校长办公会: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组成,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。

一般每1周召开一次,遇有重要情况经校长同意可以随时召开。校长不能参加会议的,可以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。学校定期召开校长办公会,对学校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。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,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,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,研究处理教育教学、行政管理等工作。

  第八条  设立部门及职责:学校设置综合服务中心、课程教学中心、学生家长发展中心、教师发展中心、安全管理中心、党群服务中心、科研信息中心、创新实践中心、对外交流中心和后勤保障中心等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分别为:

 

党群监察中心:制度、党建、团建、党团队活动(志愿者、学习、交流、表彰、演出等)、纪检监察、党风廉政建设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综合服务中心:制度、办学章程、人事、考核、工资及津贴核定、内控、迎检、租车、预算管理、各部门工作和行事历统整、评优评先晋级、教师招聘、OA文件接收督办、学校文件和会议纪要撰写及审核上报、考勤、会议、通知、住房、合同、档案、教师防疫、办公系统使用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课程教学中心:制度、课程规划和设置与实施、教学常规管理、教研管理、招生、延时服务(含社团、定制课程)和假期托管实施与考核、学科融合创新、联校教研、校庆活动、图书室管理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  学生家长发展中心:制度、德育管理、心理教育、学生防疫、德育课程建设、班主任队伍建设、德育活动(含社会实践、新生报到和开学散学典礼)、学生评价、班主任及班集体评价、家校社企共育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(城市少年宫)、校庆活动、校服征订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少先队活动中心:制度、少先队组织建设管理、各类少先队活动、队员评优选先、教师及班级值周管理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  教师发展中心:制度、师德师风、继续教育、师徒结对、名师工作室、教师培训(含跟岗指导)、学术交流、学科实训基地、实习生管理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 

 

后勤保障中心:制度、财务、资产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、政府采购、一般采购、食堂管理、工程建设(含二装)、物业管理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科研信息中心:制度、教育科研、未来学校、智慧校园(含智慧课堂和人工智能)、信息化建设(网络、监控、广播、电话、电子班牌)和设备维护、办公系统开发、录课、网络舆情监控、部门预算、照片管理、大事记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创新实践中心:制度、创新类课程研发、实施和推广,创新教育及活动(创新大赛、科学实践、交流展示、项目研究等)、创新场馆建设、少年科学院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对外交流中心:制度、国内外交流和接待、教育国际化(含访学)、援藏工作、英特尔教育(课堂)、学校宣传(网站和公众号)、工会、教代会、部门预算、督导评估、义教均衡、三项创建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、校园文化建设及美育工作等。

安全管理中心:制度、安全教育和管理及处置、防疫工作、心理教育、卫生工作、校园周边环境治理、学生保险、部门预算、部门新闻、上级临时交办事宜等。

议事决策范围

第九条 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,包括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等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以及校长办公会议(行政会)提交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等。

 

 

笫十条 校长办公会议(行政会)主要研究决定教育教学、行政管理等工作。议事范围包括提出拟由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,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,下列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(行政会)直接讨论决定。

1.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,加强教育教学、行政管理的工作措施;

2.执行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;

3.学校教育教学、行政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;

4.组织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,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事项;

5.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,课程体系建设和调整,教材编审,年度招生和学生毕业等重要事项;

6.学校教研科研项目设立、经费管理、成果申报奖励等重要事项;

7.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与解聘、政纪处分等事项;

8.学生学籍管理、奖励及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;

9.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,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,大额度资金调动、使用和运作的具体安排,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;

10.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、重要资产处置、重要办学资源配置,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保护中的重要事项;

11.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;

12.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,加强与社会、家庭联系的重要事项;

13.学校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、少先队和教职工大会(教职工代表大会)等有关行政工作提案、意见办理事项;

 

14.其他事关学校事业发展、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事项;

15.按规定需要由校长办公会议(行政会)审议的其他事项。

议事决策流程

决策机构是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,流程如下:

1.部门发起事项交分管领导

2.书记校长讨论事项是否上会

3.提交教职工大会(教职工代表大会)讨论(需要过教代会的事项)

4.校长办公会审议

5.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通过

6.部门执行

章程修改

【章程修改程序】 本章程的修改经学校教职工大会(教职工代表大会)讨论、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、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审定后,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公布实施。

 

 


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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